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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戶型物業(yè)費、契稅、等等費用很高!但是可以直接進入小康生活。小戶型經濟實惠、各種費用比較低。[詳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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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戶型派”觀點 【一步到位省去諸多麻煩】對已經過上小康生活的購房群體來說,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是他們重點考慮的對象。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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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頂山網友 2012-10-15 18:38:58 發(fā)表
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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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戶型派”觀點 【省錢、投資】為了省錢 小戶型最大的好處就是單價再高,首期和月供都可以接受?,F在年輕的白領越來越多,這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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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頂山網友 2012-09-29 14:04:14 發(fā)表
主要還是前期投入較小,屬于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范圍。小兩房一廳可能不夠寬敞,但是功能已經有了。所以在資金不寬裕的情況下,還是買小的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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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期回顧
結果:正方48票 反方81票第2期租房70年抵過買房?到底該買房還是租房? 進入辯論>>
新聞摘要:平頂山好一點地段的房價,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,起碼在40萬元以上,。有這個錢,在鄭州也可以安家立業(yè)了。[詳情]
正方觀點:在平頂山租房子合算,房租普遍不到1000元,買房子產權也就是70年,中國的房屋能住70年的不多!...[詳情]
反方觀點:首付款和月供款,而最終收益則是15年后的一套房屋;而租房者的機會成本,則包括:不斷上漲的房租,最終收益則是15年積累的投資收益。
...[詳情]
結果:正方285票 反方214票第1期新婚姻法對于房產規(guī)定是否公平? 進入辯論>>
新聞摘要: 2011年8月13日,婚姻法司法解釋(三)一經實施,在房產界便引起軒然大波。因為此次司法解釋涉及房屋產權歸屬的部分條款,顛覆了此前的司法解釋(二),使得父母贈與已婚子女的財產也僅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。 在房價上漲迅速,房產成為家庭財產重心的當下,此次司法解釋直接涉足了房產歸屬問題,因而也引起較大爭議。“新法第七條: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,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(三)項的規(guī)定,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,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。”按照規(guī)定,以后結婚父母為男方買的房和女方沒有關系了。就此項法規(guī)你持有什么樣的觀點?[詳情]
正方觀點:公平,在實際生活中,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較多數,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,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...[詳情]
反方觀點:不公平。女方在婚后由于生育、為家庭生活付出等,承受的損失更大,無論在婚姻還是職場,她們的議價能力也比男方更弱。因此一旦婚...[詳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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